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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獎助學金申請辦法>>http://www.sklsf.org/index.htm



請洽你的保業業務員,詢問獎學金申請時間喔!!

  1. 保戶遺屬(大專組含研究所、高中組):本公司保戶死亡或領取全殘保險金之子女。102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總平均分數75分(含)以上。(分數填寫整數,不可四捨五入)
  2. 非保戶(大專組含研究所):報名同學於102學年第1學期在學有修讀保險相關課程『保險學、會計學、統計學、經濟學、商用數學、企業管理』其中一科。102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總平均分數80分(含)以上。(分數填寫整數,不可四捨五入)
  3. 報名『獎學金組』同學請先上網填寫報名資料,完成報名程序後,於一週內將(1)申請表(2)成績單正本(影本必須加蓋校方申請成績之單位章)(3)學生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寄送主辦單位作資格審核,郵寄地址:100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6號21樓 新光人壽獎助學金基金會收。
  4. 得獎通知以報名時所附之E-mail及手機簡訊通知,得獎同學請於約定時間內,上網填寫匯款帳號與檢附以下資料:(1)『新光人壽獎助學金匯款同意書』需親簽(2)匯款帳號存摺影本(3)學生本人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並郵寄至:100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6號21樓 新光人壽獎助學金基金會收。
  5. 送審資料不符合申請資格者,本會逕行取消資格,所檢附資料恕不退還。
註1助學金得獎方式採『公開抽籤方式』
  1. 保戶(大專組含研究所、高中組) 投保本公司個人壽險保戶(限有效契約件,不含團體醫療險及團體意外險)只限本人或其子女。102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總平均分數80分(含)以上。(分數填寫整數,不可四捨五入)
  2. 報名『助學金組』同學請先上網報名,主辦單位另行擇期日公開抽籤,得獎通知以申請時所附之E-mail及手機簡訊通知,得獎同學請於約定時間內,上網填寫匯款帳號與檢附以下資料送審:(1)『新光人壽獎助學金匯款同意書』需親簽(2)匯款帳號存摺影本(3)102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正本 (影本必須加蓋校方申請成績之單位章)(4)學生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送審資料請郵寄至:100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6號21樓 新光人壽獎助學金基金會收。
  3. 得獎同學送審核資料若不符合申請資格者,本會逕行取消得獎資格,所檢附資料恕不退還。
四、申請辦法:請上新光人壽(www.skl.com.tw)新光人壽獎助學金基金會網站(www.sklsf.org)報名。
五、注意事項:
  1. 五專1.2.3年級為『高中組』,4.5年級為『大專組』,請依申請資格擇一項目報名,不得重複,得獎名單公佈後,不得提出異議或更改。
  2. 『助學金』公開抽籤後確定得獎名單,於103年5月下旬(暫訂)公佈於新光人壽網站及新光人壽獎學金基金會,請同學至本公司網站查詢及填寫匯款帳號;抽中同學請於網站公佈日起兩週內(以郵戳為憑)請檢附相關資料送審,資料未送達者視同自動放棄得獎資格。
  3. 獎助學金得獎訊息通知,以報名同學所填寫之E-mail及手機簡訊告知
  4. 獎助學金得獎同學所列印之『新光人壽獎助學金匯款同意書』,須由得獎同學親簽,不得以傳真替代;如未能配合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5. 『獎助學金』之領取方式將擇日於,網站公佈匯款日期,統一採匯款方式給付;如因其他事由致無法匯入,將另行通知。
  6. 符合本年度得獎之同學名單,將另行公告於新光人壽網站(www.SKL.com.tw)及獎助學金基金會(www.sklsf.org)
六、本獎助學金申請辦法請詳閱本新光人壽及新光人壽獎助學金基金會網站之『獎助學金申請公告』,主辦單位保有修改之權利,變更時亦同。
  1. 保戶遺屬(大專組含研究所、高中組):本公司保戶死亡或領取全殘保險金之子女。102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總平均分數75分(含)以上。(分數填寫整數,不可四捨五入)
  2. 非保戶(大專組含研究所):報名同學於102學年第1學期在學有修讀保險相關課程『保險學、會計學、統計學、經濟學、商用數學、企業管理』其中一科。102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總平均分數80分(含)以上。(分數填寫整數,不可四捨五入)
  3. 報名『獎學金組』同學請先上網填寫報名資料,完成報名程序後,於一週內將(1)申請表(2)成績單正本(影本必須加蓋校方申請成績之單位章)(3)學生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寄送主辦單位作資格審核,郵寄地址:100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6號21樓 新光人壽獎助學金基金會收。
  4. 得獎通知以報名時所附之E-mail及手機簡訊通知,得獎同學請於約定時間內,上網填寫匯款帳號與檢附以下資料:(1)『新光人壽獎助學金匯款同意書』需親簽(2)匯款帳號存摺影本(3)學生本人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並郵寄至:100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6號21樓 新光人壽獎助學金基金會收。
  5. 送審資料不符合申請資格者,本會逕行取消資格,所檢附資料恕不退還。
註1助學金得獎方式採『公開抽籤方式』
  1. 保戶(大專組含研究所、高中組) 投保本公司個人壽險保戶(限有效契約件,不含團體醫療險及團體意外險)只限本人或其子女。102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總平均分數80分(含)以上。(分數填寫整數,不可四捨五入)
  2. 報名『助學金組』同學請先上網報名,主辦單位另行擇期日公開抽籤,得獎通知以申請時所附之E-mail及手機簡訊通知,得獎同學請於約定時間內,上網填寫匯款帳號與檢附以下資料送審:(1)『新光人壽獎助學金匯款同意書』需親簽(2)匯款帳號存摺影本(3)102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正本 (影本必須加蓋校方申請成績之單位章)(4)學生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送審資料請郵寄至:100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6號21樓 新光人壽獎助學金基金會收。
  3. 得獎同學送審核資料若不符合申請資格者,本會逕行取消得獎資格,所檢附資料恕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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